《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历经四次审议,于2010年10月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这部重要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解决社会保险工作中的一系列疑难问题提供了契机,必将成为解决社会白先飞空账问题的金钥匙。
公开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社会保险空账为7400亿元,最近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透露社会保险空账大约1.3万亿元。5年多一点儿的时间,社会保险费空账额几乎翻了一番,增长之快令人瞠目结舌,照此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因此,研究解决解决社会保险空账问题的对策乃当务之急。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资金实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管理、作业支付一条龙模式。这种收、管、支独家运营模式弊端很多,其效果是征收不透明,管理不到位,支付过于随意。按照社会保险费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运营模式,个人账户资金只有参保人他到法定离退休年龄,进入离退休管理阶段才能动用,并且要掌握额度,不能一下子花光,只有统筹账户资金才能逐月支付退休人员工资,由于全国各地经常出现入不敷出情况,统筹账户不足以支付时只好用个人账户资金发放养老金,这种现象极为普遍,这就造成全国全面空账,实际上全国很多地方个人账户已经名存实亡,尽管国家一再强调着实个人账户,并且投入巨额资金填补这个大窟窿,结果是越做实越不实,越填补窟窿越大,
解决社会保险费空账问题必须遏制住解决社会保险空账迅猛增长的势头,按照2004年公布的数据和最近透露的大约数据,每年新增社会保险空账金额在以1000万左右的速率增长,全国每年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大约1.1万亿,每年空账增加大约1000亿,占征缴总数的百分之十,空账造成爷爷花了儿子、孙子的养命钱,长此下去,到我们的儿子、孙子退休的时候,势必没有养老金可发。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历经四次审议,于2010年10月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这部重要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社会保障事业的将抗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将成为解决社会保险费空账的金钥匙。因此,要在全社会大张旗鼓的宣传社会保险法,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用法律武器解决社会保险事业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第二,建立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防止空账继续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这个举措是正确的,如果现在不采取措施做实个人账户,空账的窟窿只会越来越大,然而这种所谓的做实个人账户意义根本不大,因为个人账户、统筹账户都归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大笔一挥就可以立即支付,根本没有制约机制,所以今天做实,明天支空,走上了做实,支付,再做实,再支付的死循环,结果造成空账问题愈演愈烈。
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何在,一是个人账户资金全国统一管理,因为个人账户资金理应保管周期长,对于个人来讲从缴纳到使用大概需要35到40年,将这笔资金交由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管理,进行稳健投资,获取收益,全国各地需要支付个人账户资金时要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用。二是建立第三方存管体系,个人账户资金交给银行统一存管,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购买国债、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获取稳健收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支付个人账户资金时要提交支付申请,符合支付条件时,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方可从第三方获得支付。
建立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体系固然重要,核心问题是要解决社会保险费缺口问题,如何解决?本人以为要采取以下措施,弥补社会保险费缺口,也许能够收到实效。
第三,考虑提高养老保险费征缴比例,目前是按照工资总额20%向用人单位征缴,8%向个人征缴,统统提高百分之十,每年可以增加缴费1100亿。
第四,改变征缴方式,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初全国社会保险费由劳动部门征收,从二十多年的实践看来,劳动部门征收略显力不从心,建议人大立法,改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做法,由税务机关像征收增值税一样强化征收,定能收到好的效果。
第五,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筹措资金,尽快填补空账漏洞。避免空账扩大,久拖不决势必影响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建国之初我们国家借鉴前苏联计划经济模式,企业员工退休由所在企业承担养老费用,1949年到1985年30多年没有养老保险金积累,那期间企业不仅要上缴税金,甚至还要上缴利润。这个欠账是国家欠的,中央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承担。
第六,经过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目前国有企业已经不多了,许多改制企业当初享受了非常优惠的政策,在土地、税收等方面国家给予大力支持,尤其是上市企业,一夜之间大股东成为亿万富翁,他们应该为社会做出回报和贡献,应该制定政策,凡是上市公司首发原股东现售股份要和国有上市公司一样,按照一定比例划转全国社保理事会,通过证券市场筹措社会保险费。
第七,挖掘征缴潜力,做到应收尽收。根据全国工会会员总数达1.93亿人职工入会率达71.5%计算,全国职工总数在2.7亿人,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公布数据,200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736元。按照工资总额20%征缴社会保险费,应缴社会保险费总额为1.77万亿,再加上个人承担8%,应缴社会保险费7000万,两项合计2.47万亿,2009年实际收入1.1万亿,其中还包括各级财政补助1646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际征缴9534亿,差额达到1.37万亿,不排除统计局数据有误,由此也可以看出社会保险费漏缴问题非常严重。要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消灭死角,做到应缴尽缴,实现社会保险费稳定增收。
第八,将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费统筹,从实行社会保险改革之日补缴社会保险费。并与广大职工一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九,发展经济,扩大就业,增加社会保险费征缴渠道才是解决社会保险费缺口问题的治本之策。必须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思想,始终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要认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增强紧迫感,保证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顺利推进。要注意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职责,发挥政府调控失业的重要作用。继续强化税费减免、小额信贷、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等促进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大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再就业援助,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
要把加快发展,促进就业,把改革调整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的关系,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在推进体制改革、结构调整过程中充分考虑扩大就业的要求,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扩大了就业容量。积极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增加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在发展交通、能源、农业等产业和行业中,把结构调整的重点、扶持政策的落脚点与岗位开发的着力点紧密结合起来。只有就业增加了,实现充分就业,才能增加社会保险费来源,进而减少或者杜绝社会保险费空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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