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灵活就业人员:
常州市2011-201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根据您登记时所选的缴费方式,按时足额缴纳。
相关费用如下:
1.养老保险缴纳标准:(以第四档缴费基数1794元为例)
缴费基数 |
1794 |
缴费比例 |
20% |
月缴费金额 |
358.8(1794×20%) |
季缴费 |
1076.4(1794×20%×3) |
半年缴费 |
2152.8(1794×20%×6) |
全年缴费 |
4305.6(1794×20%×12) |
2.医疗保险缴纳标准:
医疗保险缴费(元) |
个人账户划拨(个人每月享受额 单位:元) |
月基数 |
1794 |
年龄 |
比例 |
月划拨 |
半年划拨 |
比 例 |
10%(基本) |
36周岁以下 |
2.9% |
57.2 |
343.2 |
4%(住院) |
救助金 |
5 |
36周岁-46周岁以下 |
3.4% |
61 |
366 |
月缴费 |
184.4(基本) |
46周岁至退休 |
4.2% |
75.35 |
452.1 |
76.76(住院) |
半年缴 |
1106.4(基本) |
退休人员 |
退休金×5% |
460.56(住院) |
备注:住院保险没有个人帐户划拨 |
3.已办理医保未领卡人员,请尽快来我中心领取
4.注意事项:1)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缴纳,方可享受第四档。以“季、半年、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季度、半年、年”的第一个月19日前缴至邮局,如以“季度”交的,在“7月、10月、次年1月、4月”19日之前存入;以“半年”交的,在“7月、次年1月”19日之前存入;以“年”交的,在“7月”19日前存入。2)如参加常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医疗保险必须在11年6月19日、11年12月19日,养老保险在11年7月19日之前存入各邮局.3)根据文件精神如果不按时缴纳保费,需按照第二档3375的基数补缴。4)本中心从今年起将取消纸质通知及扣款收据改为手机短信通知,希望各位及时登记及更改有效的手机号码。
为了你们缴费方便,我们已委托邮政代为扣款,已领储蓄卡的(未领的速来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领取)均可在常州地区的邮政局缴纳,届时,请及时将各项保险存到邮政储蓄卡上。请你按大于以上所存款项存入储蓄卡,缴费收据在扣款后寄给本人。如没收到的,请拨打86685201。
编辑:常州银星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